为进一步提高全市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近日,威海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三区”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着力打造高层次人才聚集区、产学研结合密集区和科技成果转化汇集区。
在人才引进方面,鼓励两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人员、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获得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称号的人员、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在国内外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以及急需的高级技工等高层次人才来我市工作;建立柔性人才引进机制,对与我市合作承担科研、技术开发项目,每年累计在我市工作半年以上的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给予3万-5万元的生活补贴,参照《威海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中的有关优惠政策,建设高层次人才居住或周转用房;优化对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服务工作,在其配偶工作、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相应帮助。
在人才培养方面,增加人才开发投入,市级财政每年设立500万元的市级“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用于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引进、培养、奖励和服务;实施“十百千科技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对列入“十百千科技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的人选每年有计划地选派20名左右到对口的国内外重点高校、科研机构和跨国公司进行深造、研修和学术交流,并给予每名培养对象1-3万元的经费资助;培养科技创新团队,围绕我市优势产业和重点学科,力争五年内培养10个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的科技创新团队,20个在省内处于领先水平的科技创新团队,分别给予每个创新团队15万元、5万元的经费资助,对其所研发项目年缴税收达到5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创新团队20万元奖励;鼓励大中型骨干企事业单位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培养人才,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办工程硕士班,并给予企业3万-5万元的经费补贴。
在人才奖励方面,对我市获得国家科学技术一等奖、二等奖的项目,分别配套奖励100万元、50万元,同时授予相关人员“威海市杰出人才”称号,对新评为国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以及列入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的,除享受上级发放的津贴外,给予相应的奖励。
在人才使用方面,鼓励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兼职兼薪,允许他们在完成本职岗位工作、不侵犯原单位合法权益、不损害社会和公众利益的前提下,从事兼职兼薪活动;支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积极吸引博士后开展科研活动,对进站的博士后所从事的科研项目达到国家先进水平以上并实现产业化且年销售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的,经审核认定,给予每人3万-5万元的工作与生活补助;对身体健康、工作需要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适当延长他们的退休年龄;充分发挥离退休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作用,鼓励企事业单位建立专家返聘制度。







